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商务部联合起草《关于进一步加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召回监管的公告(征求意见稿)》,开始公开征求意见。根据征求意见稿:要求跨境电商企业承担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安全主体责任,建立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召回制度;要求跨境电商企业应通过签订委托合同等形式,委托一家境内企业,协助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召回工作,解决市场监管部门召回监管缺乏抓手的问题;要求跨境电商平台协助做好召回工作,当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时,敦促跨境电商企业和受委托的境内企业做好召回。对不采取主动召回措施的跨境电商企业,暂停其跨境电商业务。
风险提示: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和学习使用,不作为买卖依据,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情况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。市场有风险,投资需谨慎!
上述只摘职部分案例展示,不代表全部案例表现,案例仅以该反馈时间为准,历史案例不代表未来收益表现,案例仅供验证实力为主,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,据此操作风险自担,投资有风险,入市需谨慎。
免责声明:以上内容(包括但不限于图片、文章、音视频等)及操作仅供参考,我司为正规投资咨询经营机构,不指导买卖,不保证收益,投资者应独立决策并自担风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