应急管理部党委委员、国家矿山安监局局长 黄锦生表示:
“十四五”以来,我们坚持矿山安全生产“一件事”全链条,全力推进矿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。2021-2024年平均每年发生矿山事故起数、遇难人数分别比“十三五”下降29.7%、29.1%。
我们在地质先行方面,强力推进隐蔽致灾因素全面动态普查。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是事前预防的基础保障,就像看病时化验、拍CT、搞穿刺一样,只有找准“病灶”才能对症下药预防。我们出台了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,加强会商督导,推动各地普查矿山7081矿次,22个省份134个连片矿区启动了区域性普查,也初步实现了“一张图”信息化管理。
在超前治灾方面,强力推进重大灾害治理科学化、系统化、规范化。重大灾害治理是事前预防的重中之重。我们建立了技术支撑工作机制,分灾种公开发布防控重点,稳步开展煤炭深部安全开采工程试验,着力突破“卡脖子”技术。着力狠抓瓦斯超前治理、区域治理、地面治理、工程治理,340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实施了保护层开采,95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实现了地面井瓦斯抽采。
在风险管控方面,强力推进重大安全风险超前研判、监测预警、闭环管理。风险管控是事前预防的关键环节。我们常态化开展重大风险分析研判,建成重大风险监测预警“一张网”,已接入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煤矿、所有在用尾矿库、绝大多数高陡边坡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感知数据,健全机制、压实责任,24小时看网盯网、研判管控,有效化解各类矿山安全风险隐患。
在隐患整治方面,强力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排查、闭环整改、动态清零。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是事前预防的重要举措。我们修订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,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“一库四机制”,也就是数据库和自查自改、跟踪督办、责任倒查、举报奖励机制;不断规范检查执法工作体系,构建轻微违法免罚、自查上报不罚、重大恶意违法必罚、举报核实和重复违法重罚的工作机制,着力倒逼企业主体提升自查自改自律的内生动力。
在应急处置方面,强力推进由事后救援向全程管控转变。应急处置是事前预防的“最后一道防线”。我们深入开展自救器“打假”专项整治行动,强化自救器实操培训和各类灾害实操应急演练,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。出台矿山重大变化及时报告制度、遇事故征兆及时撤人制度等,完善极端天气“叫应回应响应”机制,推动及时处置应对各类突发情况。
下一步,我们将继续稳步推进各项工作,有效防范各类矿山事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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