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务部公告,美国对中国海事、物流和造船业开展301调查并采取措施,严重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,严重损害中国企业合法权益。韩华海洋株式会社在美相关子公司协助、支持美国政府相关调查活动,危害我国主权、安全、发展利益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》第三条、第四条、第六条、第九条、第十条、第十五条,《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〉的规定》第三条、第五条、第八条、第十条规定,经国家反外国制裁工作协调机制批准,中方决定将韩华海洋株式会社5家美国相关子公司HanwhaShippingLLC、HanwhaPhillyShipyardInc.、HanwhaOceanUSAInternationalLLC、HanwhaShippingHoldingsLLC和HSUSAHoldingsCorp.列入反制清单,并采取以下反制措施:禁止我国境内的组织、个人与其进行有关交易、合作等活动。(商务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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