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解读中国—东盟自贸区3.0版升级议定书。在数字经济领域,双方建立了各自缔约实践中最高水平的规则体系及合作安排,为促进区域数字经济发展创造良好政策环境。双方同意暂免电子传输海关关税,保障数据跨境流动,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并探索推动保护水平兼容互认,推动认可电子认证和电子签名,同时加强在网络安全、反网络欺诈、非应邀商业电子信息等监管合作。双方将在物流、数字基础设施等“硬联通”领域开展互联互通合作,同时加强单一窗口、电子发票、电子支付、电子提单等“软联通”合作,提高系统兼容性,降低企业成本。(商务部)
风险提示: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和学习使用,不作为买卖依据,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情况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。市场有风险,投资需谨慎!
上述只摘职部分案例展示,不代表全部案例表现,案例仅以该反馈时间为准,历史案例不代表未来收益表现,案例仅供验证实力为主,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,据此操作风险自担,投资有风险,入市需谨慎。
免责声明:以上内容(包括但不限于图片、文章、音视频等)及操作仅供参考,我司为正规投资咨询经营机构,不指导买卖,不保证收益,投资者应独立决策并自担风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