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国务院同意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、自然资源部、商务部、中国人民银行、税务总局、国家外汇局联合印发《关于实施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若干措施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《通知》是深化外商投资促进体制机制改革,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的重要文件,有利于各有关方面更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,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。
《通知》从强化项目服务保障、优化土地要素配置、简化再投资新设企业有关办理流程、便利外汇资金使用、畅通相关融资渠道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、实施并落实支持政策等方面,多维度促进外资企业更好在中国市场持续深耕、长期发展。《通知》明确了鼓励措施的适用情形,并对推动开展外资企业境内投资信息报告试点、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、优化促进外商投资的评价方式等提出了要求。
下一步,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将加强协调和指导,推动相关措施落地见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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