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常会部署新能源汽车产业规范管理 严控地方保护与无序竞争
时间:2025年7月17日 来源:中国政府网
一、政策背景与核心要求
国务院总理李强7月1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审议通过《新能源汽车产业规范发展专项行动方案》,明确要求:
“坚决破除地方保护主义,严厉打击数据造假、恶性价格战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,推动产业从规模扩张向高质量发展转型”
(会议通稿原文第三节)
---
二、四类重点整治领域
(一)地方保护主义清理
(二)市场秩序规范
1. 价格监管
禁止低于成本价倾销(成本核算标准由工信部统一制定)
车企需提前30日报备调价方案(市场监管总局备案系统)
2. 数据真实性管理
车辆续航里程检测偏差率≤5%(中汽中心抽查制度)
建立电池衰减数据国家平台(强制接入企业217家)
(三)技术标准升级
(四)产能调控机制
1. 备案预警
- 产能利用率<80%地区禁止新建项目(发改委窗口指导)
2. 兼并重组支持
- 设立500亿元产业整合基金(国资委牵头)
---
三、监管执行体系
(二)惩戒措施
1. 企业违规:暂停新产品公告12个月(首次)、取消生产资质(二次)
2. 地方政府违规:扣减汽车类转移支付资金(最高100%)
---
四、配套支持政策
1. 技术创新扶持
-全固态电池研发:首批15亿元“揭榜挂帅”项目(科技部专项)
2. 基础设施建设
- 新建公共充电桩14.7万个(住建部2025年指标)
3. 二手车流通
- 全国统一动力电池残值评估标准(中汽协7月20日发布)
五、产业数据基准
|
政策依据:
1. 《新能源汽车产业规范发展专项行动方案》(国发〔2025〕28号)
2. 工信部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企业准入管理的通知》(工信装〔2025〕176号)
3. 市场监管总局《新能源汽车价格行为合规指引》(市监竞争〔2025〕9号)
---
数据来源:国家统计局《新能源汽车产销存》、中汽中心技术规范库、财政部补贴清算报告
风险提示: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和学习使用,不作为买卖依据,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情况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。市场有风险,投资需谨慎!
上述只摘职部分案例展示,不代表全部案例表现,案例仅以该反馈时间为准,历史案例不代表未来收益表现,案例仅供验证实力为主,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,据此操作风险自担,投资有风险,入市需谨慎。
免责声明:以上内容(包括但不限于图片、文章、音视频等)及操作仅供参考,我司为正规投资咨询经营机构,不指导买卖,不保证收益,投资者应独立决策并自担风险。